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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有效贯彻所长负责制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所长办公会议制度是研究所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所长办公会议就所内重要事务,特别是涉及重要科研项目、重要人事安排、重大改革举措、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集体讨论决策;通过实行例会制度,强化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逐步建立现代研究所管理机制,使研究所的管理行为公开、统一、协调,以促进研究所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议事范围

1. 传达、学习国家、中国科学院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2. 分析研究全所的形势,讨论提出研究所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科学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及目标;

3. 讨论决定全所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需要向上级的请示和报告的重大事项,向全所发布的方针、政策、决定和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4. 讨论决定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步骤及人员调动;

5. 干部任免;

6. 财务预、决算的审议;

7. 重要资产(金)运作与管理;

8. 重大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

9. 紧急与重大事件处理;

10.各部门提请所长办公会议审定的重要议题;

11.其他需要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宜。

二、议事规则

1. 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2. 参加所长办公会议的成员:所长、副所长、所长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记录,根据需要,所长可指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3. 所长办公会议由所长主持。所长离所期间由所长委托其他副所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4. 所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所长办公会议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如对讨论决定的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向有关所领导提出。

三、会议准备

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所班子成员沟通后确定,凡提请会议讨论的事项,均需做好会前准备。需以研究所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要在会前形成讨论稿;属全局性的重要决策,须先经过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方案与可操作的措施。

2. 属于临时性的重要议题由所长确定议事范围。

3. 对于重大议题则在所长办公会议召开的前三天,把议题内容分送给各位所领导,以保证决策前的充分酝酿。

4. 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须先同有关部门会商,做好调研、备好材料,并形成初步意见。

5. 所长可根据议题的急缓程度确定会议时间。

四、会议落实

1. 每次所长办公会议记录均要存档。

2. 所长办公会议的内容,经会议决定,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重要事项可根据会议的决定以《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的形式印发所属各部门。

3. 会议决定事项公布后,由所长指派相关部门和人员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督办,并及时向所领导汇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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