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盟】联组会议二组口头发言| 郑海峰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碳交易市场的建议
郑海峰
吉林省政协委员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
胡玉亭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高水平建设美丽吉林”,作为第五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指导性很强,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碳市场建设,推进林草碳汇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任务,文字不多,但分量很重,很有新意,是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具有前瞻性和突破性。我省仍需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不断积累经验。为此,提出5点建议: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碳认证评价体系。针对碳现状、碳动态以及碳信用额核算不清等问题,发展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实体及不同个体的碳核算量化体系,摸清我省碳本底及动态,建立碳交易台账;根据领域或实体特性,形成碳配额确定的方法,统筹不同层级碳配额;发展在线碳估价路径,制定科学的区域内、区域间以及国际化碳交易体制,形成我省特有的、先进的碳认证体系。
二是锻造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体系。出台产业发展碳认证管理办法,以(应用、消费)产品为基本单元,包含有形、无形产品,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识别系统,激发产品生产与应用过程中的创新低碳技术,如新能源开拓、高效利用技术,低碳、低耗能生产设备的研发与更新技术,终端产品绿色低碳应用模式。
三是发展自然生态系统持续高效的碳捕获技术。分区施策,在东部低山丘陵区发展以森林碳捕获+生态经济+循环产业为核心的碳中和技术模式,在中部台地平原区发展以农田保护性耕作碳增汇+绿色农业+循环农业为核心的碳中和技术模式,在西部平原风沙区发展以盐碱地一湿地—草地碳增汇+清洁能源产业为核心的碳中和技术模式。
四是推进典型碳交易试点。在碳排放较低且碳捕获能力较强的典型地、市设立碳交易试点,确立白山市以森林固碳为交易额度的典型碳交易试点,确立农安县以农田土壤固碳为交易额度的典型碳交易试点,确立大安市以盐碱地土壤固碳和湿地蓝碳封存为交易额度的典型碳交易试点。推进省级财政支持碳交易试点低碳发展,健全组织保障措施,指导试点平稳有效落地。构建具有自主产权的碳交易平台,建立包含“碳足迹模块”“碳认证额度模块”“碳交易模块”“人居碳消费模块”等多层级、多部门、多要素的平台组成模块。
五是健全碳交易市场组织运行模式。出台本地相关政策实施保障,推广具有创新性且已显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可复制的典型案例。通过“碳收益分红”“碳汇+金融”产品,推行司法“碳汇认购令”“会议碳中和”等模式,激活碳交易市场。探索建立长白山林业碳票计量、碳票交易流程及碳价值变现渠道等,推行个人、企业和政府三者股权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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