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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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度吉林省科协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0-04-21 | 来源:科研计划处 |【

  为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履行好科协服务职责。按照省科协2020年重点工作部署,决定继续开展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并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

  2.通过省级学会、基层科协或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科协基层组织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

  4.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选题方向

  1.围绕吉林省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学、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研究。

  2.围绕制约吉林经济发展瓶颈问题以及关乎吉林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前沿问题的对策研究。

  3.围绕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中科技创新驱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研究。

  4.关于吉林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大科技问题研究。

  5.关于吉林省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发展现状以及相关问题研究。

  6.关于建立健全吉林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相关问题研究。

  7.关于吉林省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权益保障等相关问题研究。

  8.关于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现状与科技服务需求相关问题研究。

  9.关于吉林省科技工作者队伍思想政治、生活状况、权益维护、利益诉求等相关问题研究。

  10.关于持续深化全省科协系统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可按照选题方向确定,也可以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自行确定研究选题。课题要突出问题导向,要侧重研究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或系统性的问题,注重把研究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分析潜在趋势结合起来,注重从战略高度,用创新思维,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究,注重开展实地调查,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2.课题组须认真填写《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课题申报书》,课题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研究成果权属不明确的项目不得申报。已在省科协立项的研究课题不得拆解重复申报。承担省科协研究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连续两年获得省科协立项课题资助,但研究成果未获省领导批示或肯定性意见的不能申报。

  4.立项课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结题。

  5.《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课题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印制)于2020年5月13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管理方式

  1.课题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课题,下达立项文件并签订项目合同书,给予立项课题1—2万元经费支持。

  2.跟踪管理。课题立项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尽快启动调

  研和研究,省科协将根据工作情况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及抽查跟踪。

  3.结题验收。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的立项课题,省科协将出具结题证明。

  4.课题成果。立项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组要完成研究报告和一份决策咨询建议,建议要按照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三部分撰写,所提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正文3000字左右,正文前须有200-300字的内容摘要。

  5.成果运用。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归属省科协,省科协将择优上报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各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也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报送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但需注明为吉林省科协资助成果,同时将采用情况报至省科协。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爽 科研计划处

  联系电话:82536090

  电子邮箱:lishuang@iga.ac.cn

  附件: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课题申报书

 

科研计划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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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课题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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